根據《TVBS新聞網》報導,為了減輕失業家庭的經濟壓力,勞動部最近調整補助政策,把原先的就學補助改為生活扶助金發放,讓非自願失業的勞工能獲得更實質的幫助。新制度將在今年8月1日正式實施,新學期開始就能申請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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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福祉及退休司司長黃維琛說明,之前因為政府已經推動私立大專學生的學雜費減免計畫,導致失業勞工只能在兩種補助中二擇一。但考量到學雜費減免是全面性的,而勞動部的方案是專門照顧失業勞工家庭,因此決定將補助項目轉為生活扶助金,讓兩種福利不再互相排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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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生活扶助金申請條件與過去相同,只要是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,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具備正式學籍,就符合申請資格。補助額度方面,私立大專院校學生每學期可領2萬6000元,公立大專則是1萬5000元;高中職部分,私校學生補助6000元,公校學生則是4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