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2026遊補助來了!高雄市政府觀局推動南台灣與連江縣觀交流,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止祭出「2026-2027高雄馬祖團體遊補助計畫」,凡組團滿 15 人並符合航線規定,每團最高可領新台幣10,000補助,申請資格、辦法快看。
高雄市政府觀局為維護南台灣民眾搭機遊權益,提升航空開航高雄直 飛馬祖南竿航班意願,鼓勵業積極規劃相關遊商品,促進高雄市 與連江縣觀產業合作發展,特訂定本獎勵計畫。
2026-2027高雄馬祖團體遊補助申請資格、辦法
補助對象:本國合法設立之業。補助條件及目:團體須搭乘高雄直飛馬祖南竿班機(去程或回程皆可)。每團至少15人以上(不含2歲以下嬰)。補助目高雄餐費、往返高雄遊覽車車資、高雄直飛馬祖機票費(可擇一或合併計算),每團補助金額上限新台幣1。。每家申請團數無上限(總與分合併由同一窗口送件)。受理時間:自日起至至116年3月31日(或經費用罄)。申請及核銷時間:團體行程結束之次日起30日,檢附所需文件辦理申請及核銷作業(以郵戳為憑,遇假日順延一天)
遊補助所需資料(以下所有資料均須蓋社大小章)
申請表行程表團員遊保險單據(證明書)團員保險名單: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。補助目支出原始憑證黏貼用紙:如未申請餐費及遊覽車目,需 檢附機票款發票即可。餐費發票正本(或收據正本)。遊覽車資發票正本。機票款發票正本(或收據正本)遊覽車行影本及駕駛執影本(無申請車資補助附)總經費支出明細表切結書交通部核準設立之業執影本高雄團體 1 張及馬祖團體 1 張,須可楚辨識景點或地標處(請用 彩色列印,人數至少 15 人)。領據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。申請單位(人)如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2 條及第 3 條所稱 職人員或關係人,應主動填寫「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」,未能事前揭露,依職人 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8 條處罰。非屬前人員,則填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