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紅「盾牌牙醫」史書華,2022年在臉書粉專上PO文爆料,稱醫勞盟前同事劉立仁醫師,曾在2019年初時代力量黨員大會上,發表歧視原住民和女性言論。一審將史書華判處拘役60日,案經上訴,高等法院二審26日仍認定有罪,駁回上訴,史書華遭判拘役60日、得易科罰金6萬元定讞。
判決指出,史書華2022年4月29日、5月20日,兩度在在臉書粉絲專頁「孟買春秋」貼文下方留言處,及他管理使用之粉絲專頁「盾牌牙醫史書華」,貼文指稱劉立仁在2019年1月12日「時代力量黨員大會」上,發表「其實原住民住在山上很多都很有錢」、「少數民族或女性應該靠他們能力就好」、「我沒有歧視原住民,只是我覺得決策委員要依照能力」,以及「其實原住民住在山上很多都很有錢」、「少數民族或女性應該靠他們能力就好」、「我沒有歧視原住民,只是我覺得決策委員要依照能力」、「我們都是台灣人其實不用分那麼細啦!」
劉立仁不滿,提出妨害名譽告訴,檢方提起公訴,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,認定史書華共犯下兩個「加重誹謗罪」,分別處拘役30日與拘役40日,合併執行拘役60日,得易科罰金6萬元。案件上訴第二審。
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,于26日宣判,高院認為史書華未盡合理查證義務,所貼出的文章足以貶損劉立仁之名譽及社會評價,事證明確,原審判決認定事實、適用法律並無違誤,量刑也妥適,因此高院駁回上訴,維持史書華拘役60日的刑度,全案就此定讞。
高院開庭時,史書華承認貼文,但仍堅稱「法律上不構成犯罪」。他強調,當下撰文的時候,主觀上認為這些言論是劉醫師講的,他強調,2019年就有媒體報導過相關新聞,他和朋友聊天時聊到這件事,有人跟他說過「這些話是劉醫師講的」,他忘了是誰講的,2022年間,他就是「憑印象」發文。
法官問他「為什麼會相信這個人講的?」史書華回應,他不確定醫勞盟的友人有沒有參加時力聚會,但有很多朋友都跟劉醫師有共事經驗,他也和劉醫師一起參加醫勞盟,當年他擔任醫勞盟副秘書長、劉醫師是理事,他認為劉有可能出現類似言論。
法官另追問他,就算一開始不是有心(誤植)的,發文前有善盡那些查證義務?史書華表示,他沒辦法確認真假,只能憑2019年的印象以及和朋友討論的結果發表文章。檢方偵查時,他在網路上找到當年的錄音錄影,耗費大量時間逐一確認,才知道劉醫師沒有講這些,但他仍強調,「我沒有明知而故意犯罪的狀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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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二審合議庭並未採納檢辯見解,今天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判決理由指出,依卷內事證足以認定,史書華在貼文指摘劉醫師發表歧視言論前,未盡合理查證義務,貼文內容足以貶損劉醫師的名譽及社會評價,事 證明確,史書華涉犯兩個《刑法》加重誹謗罪無誤,原審的認事用法沒有違誤或不當,他否認犯罪的主張不可採信,應該駁回。
合議庭認為,一審已經詳細審酌史書華的犯罪手段等量刑因子,量刑並沒有違法不當,檢方上訴要求從重量刑也無理由,一併予以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