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于去(114)年12月2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,將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更名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,簡稱為「公路養管費」或「養管費」,讓民眾一眼看懂徵收用途是作為公路養護、修建及安全管理使用,且開徵期間、繳費方式及繳納金額均維持不變。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提醒,繳納期限至115年3月31日止,未依限繳納者最高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,請車主儘速繳納。

中壢監理站指出,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更名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,簡稱為「公路養管費」或「養管費」,該費用的徵收目的是作為公路養護、修建及安全管理使用。
改名目的在于,讓名稱與用途能夠更為一致,進一步達成使用者付費原則,並確保相關費用能夠專款專用,以達到道路永續發展、提升整體道路品質與交通安全。而該費用每年開徵期程、繳費方式及繳納金額均維持不變。

中壢監理站表示,115年度營業車春季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繳費單已經以新名稱顯示,請收到繳費單的車主不必驚慌,繳納期限至115年3月31日止,未依限繳納者,依法將處新台幣3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罰鍰,提醒車主注意自身權益,以免受罰,造成荷包失血。尚未繳納的車主,可多利用11種支付方式以APP進行繳費,包含一卡通MONEY、嗶嗶繳、橘子支付、蝦皮購物、街口支付、悠遊付、永豐銀行、元大行動、全支付、台北富邦銀行及愛金卡,即可免出門快速繳納。

如繳費單遺失,可上「監理服務網」或下載「監理服務APP」線上查詢及繳費,或至超商操作多媒體設備,輸入車號及車主身分證字號(法人則為統一編號)補單繳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