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三讀透過的《公路法》修正案,將過去大家熟悉的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正式更名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,簡稱「公路養管費」。這項變更的核心目的,是要讓費用名稱與實際用途更加一致,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,同時確保這筆錢能專款專用在道路維護、品質提升與交通安全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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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三立新聞網》、《TVBS》報導,監理站特別說明,雖然名稱改了,但繳費時間、金額與方式通通維持不變。今年度營業車春季公路費管理費的繳費通知單,已經全面使用新名稱寄發給車主,繳納期限訂在115年3月31日前。監理站也再三呼籲,若車主沒有在期限內完成繳納,依法可處3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罰鍰,提醒大家務必盡快處理,避免荷包失血。

圖片來源:雲林監理站 官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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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繳費方式,監理站強調相當多元便利,總共提供11種管道讓民眾選擇,包括一卡通MONEY、蝦皮購物、街口支付、悠遊付、全支付等行動支付工具都能使用。如果不小心把繳費單弄丟了也不用擔心,車主可以透過「監理服務網」、「監理服務APP」,或是到超商的多媒體裝置進行線上查詢與繳費,操作簡單又快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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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更名不只是換個稱呼而已,更代表政府希望透過名稱的調整,讓民眾更清楚了解這筆費用的實際用途,就是為了維護道路品質、推動永續發展與保障行車安全。
監理站提醒,繳費期限只到3月底,千萬別因為一時疏忽而被罰錢,趁早繳納才能安心上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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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千萬別忘記繳納!
資料來源:TEEPR亮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