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因捲入性騷擾與職場霸凌雙重醜聞,今日(26日)遭職務法庭重懲。判決結果為撤職並停用1年,大砍6成退休金,且終身不得轉任律師或回任法官。

合議庭在判決中痛斥,李伯道身居高位,本應負責審查司法官的風紀懲戒案件,卻知法犯法。他不僅未能嚴守行為分際,犯後更毫無悔意、全盤否認犯行。此舉已徹底摧毀民眾對司法的信任,嚴重重創法官尊嚴,因此必須祭出重罰。
回顧這起震驚法界的案件,李伯道在二〇二三年任內,多次利用職權對女性部屬伸出魔爪。法院認定其中六次性騷擾行為成立,他不僅在公務外宿的飯店內強拉被害人雙手及擁抱,甚至在辦公室獨處時撫摸對方背部,並口出「妳好香」、「要等五天才能見到妳,真是捨不得」等輕佻言語。
直到司法院要求其自請退休後,受害者才敢出面揭發惡行。
除了性平爭議,監察院于二〇二五年三月進一步證實他對兩名女下屬施加精神暴力。調查指出,李伯道長期以極度苛刻的態度對待科長與工友,不僅百般刁難請假,還嚴格規定不準漏接任何電話與通訊軟體訊息。他更時常以「妳頭殼是裝什麼」、「跟妳講過不可以跟同事講話,聽不懂嗎」等惡劣言詞辱罵員工,讓下屬長期處于極度恐懼的身心壓力之中。
雖然法官評鑑委員會曾認為其霸凌行為未達重大惡意,但監委王美玉、高湧誠調閱卷證後,認定其言行已明確構成職場霸凌並移送懲戒。基于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,職務法庭將霸凌案與先前的性騷彈劾案合併審理,最終于今日上午十時敲定這項嚴厲的懲處結果。
《中天關心您|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,尊重身體自主權,請勇敢說不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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